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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
李世民其实是一个书法大家,在楷书和行书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,所以看到这种字,马上就来了兴趣。
口红的圆筒上字体十分工整,没有一丝瑕疵。
不知是何人所写。
更重要的是这种字的写法,既有行书的变形,又有刻意的简化。
这是一种全新的书法,还是经过某些演变的文字
李世民暗自思忖,这个卖货的小郎君身份颇为神秘啊。
他肯定不是大唐之人,大唐没有这等东西。
那他就是外邦人士了,但那个外邦人士会用这种文字
李世民想来想去,长安城里外邦之多,可谓数不胜数,但没有一个符合的。
越是想不到,李世民就越是好奇。
他对小郎君卖的东西倒不是太有兴趣,女人用的东西,不值得他深究。
但如此一个神秘人物,倒是让他颇有兴趣。
想了想,李世民道:丽质,下次你再遇上那个小郎君,打听一下他的来历。
李丽质还没答应呢,长孙皇后先嗔怪道:陛下,丽质一个女孩子家家的,怎么好对一个男人问长问短的
哦哦,是是。我失虑了,还是找个侍卫去打听一下吧。
李丽质道:那就让程处默去吧,反正他也见过小郎君,还买了口红什么的。
这语气中还带着小小的不满。
哦,程处默啊,他也见过此人
那是自然,要不今天在曲江池的花魁大赛上,他怎么能拿出口红和指甲油去讨好一个花魁
什么你还去花魁大赛了
啊!李丽质懊恼地捂着嘴巴。
失言了,这回可惨了。
没再管长孙皇后教育孩子,李世民背着手摇摇头走出公主院,随口问高延忠道:
程处默今日可在
回陛下,程处默这两日不当值,奴婢这就去传他入宫见驾。
李世民摆摆手:不必了,也不是什么要紧事,明日朝会后我跟知节说一声就是了。
是,陛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