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嗓音不再充斥着少年时期的昂扬,而是我陌生的低沉。
以前他叫我的名字,我总会为之动容。
青涩中总是带着微甜。
「苏晚,我喜欢你。」
「晚晚,我真的好喜欢你。」
「晚晚姐,喜欢你。」
句句喜欢都伴随着我的颤栗。
过分时他又跟变了个人似的,露出撩人的牙齿在他的地盘上攻城略地。
那极致的反差感让我不禁沉沦。
时过境迁,我只觉得心被人一下一下锤着。
有些疼。
「怎么了」
宋炀的手微微有些颤抖,僵滞了好一会儿,他说,「那女人不是我女朋友。」
「...」
我的沉默让他卸了力气。
望向我的那双眼睛湿漉漉的,像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小狗。
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。
早早进入社会的我最先学会的道理就是,不要走回头路。
以前年纪小不懂这些,也不想去懂,天真地以为爱一个人只要勇敢就可以收获童话般的美好结局。
如今黄粱梦醒,也算是长记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