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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七章 世事有新说(第2页)

废除庙号和年号,统一使用道门纪年,以玄圣确立道门统治为道门元年。

没收包括皇庄在内的诸多田庄,废除残留的佃户制度,取消人身依附,不过可以保留最低限度的住宅和十亩以内的私人土地。

没收一切非法所得之财产,收归国有。

原皇室成员限期迁出皇宫,返回朝阳府秦家祖宅居住,已经出嫁的公主不在此列,皇宫改建为道宫。

除部分特殊情况外,没收各地的王府、公主府,收归地方道府所有。宗室没有过多要求,允许居住各地,包括玉京的轩辕坊。

废除太庙,有道门认可的超品大真人称号者,如大玄高祖皇帝,以太一道大真人的名义移至玉京祖师殿东殿,配享太庙的有功之臣酌情移至祖师殿西殿或者先贤祠。

秦权殊不在此列,废除秦权殊的一切称号,开除道籍。

遣散宦官,予以安置。

结束儒门体系下的科举制度,统一改为道门大考。

取消奴仆贱籍,允许雇佣仆役。废除一夫一妻多妾制度,实行一夫一妻制度,在此办法正式施行之前纳妾者,去留随意。

废除内阁、六部等机构,统一归金阙、九堂领导。

其他衙门进行改制,参照地方官府改为同道府,由紫微堂统一督导。

原朝廷官吏经过紫微堂甄别考核之后,身份清白且考核优异者可以留用,赐同道士出身,不合格者,勒令辞职,没有任何情面可讲。

废除“客栈”和青鸾卫,追究部分人的罪责。